关于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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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省联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2日

生活性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循环中位置非常重要,在满足消费、保障就业、稳定增长以及支撑创新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可忽视。新冠肺炎疫情对生活服务业冲击较大,其中受影响最重的就是大量分布在餐饮、住宿、旅游、娱乐等生活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虽然目前各地在积极推进复工复市,但大部分企业尚未恢复到正常经营水平。

疫情期间,餐饮、娱乐、旅游、教育等服务行业的供应链加快重塑,新的产业分工合作关系在快速重组,正冲破过去边界。生活服务业与数字化的结合,特别是传统生活服务业的数字化转型,对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促进生活服务业本身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非常重要。从数据上看,疫情推动了生活服务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加快了线下场景线上化。2020年我国GDP增长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3.9%,但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却增长14.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4.9%。后疫情时代,线下服务将逐步恢复发展,线上服务等新业态将延续强劲增长势头。未来,从消费端向供给端传导,从单点突破向全链条扩散覆盖,将成为生活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的趋势。

生活性服务业过去高度依赖于人工,今后,智能化服务不断涌现,生活服务业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会成为大趋势,大量的生活服务向线上延伸,线上消费是最大拓展领域。然而,该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往往处于经济循环的末梢且缺乏数字化改造的能力。基于以上,对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加快数字转型发展,有如下建议:

一是推动生活服务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增强生活性服务业创新供给引导需求能力。推动生活性服务业的改革与政策创新,鼓励发展“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推进生活性服务业赋能发展和创新治理,鼓励生活性服务业创新技术业态和商业模式,增强引导、凝聚需求和激发潜在需求能力。搭建生活服务应用型基础设施。通过政企合作途径搭建服务经济的应用型基础设施,将服务业数字化基础设施与社区“一刻钟生活服务圈”、公共服务、智慧城市等经济社会治理重点相结合,支持智能取餐柜、智能快递柜、智能自助服务系统等智能服务终端布局,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满足居民需求。引导各类生活性服务业平台型企业公平竞争,合作共赢,可持续发展。鼓励依托大数据和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服务、消费融合提升,促进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和网络化。鼓励使用数字化平台进行生活性服务业品牌推广和个性化展示,改善消费体验。例如,上海市在2016年就开始设立“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试验区,聚焦制度、技术和业态创新,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增强创新创业活力,提高供给能力和水平,并尝试运用信用数据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风险和信用监管。

二是要创新监管模式,解决生活性服务业新旧模式冲突与共容问题。2020年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分类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构建监管体系。针对服务线上化的趋势,要研究相关市场准入政策的问题。在总结推广各地深化生活性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竞争中性、所有制中立和“非禁即准”原则,清理、废除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歧视性政策规定,对在线娱乐、在线文化服务、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到家服务等各种新兴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研究更具有适应性和针对性市场准入政策,推动其有序发展,尤其是避免将线下僵化的市场准入政策直接套用到线上,给这些行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要积极鼓励消费者扩大线上需求。要通过信用保障等多方面,打消消费者对在线消费的顾虑,使其能够灵活运用各种线上服务,从而实现生活服务的线上化。

三是要加强生活性服务业风险防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近年来,许多生活性服务业运营成本增加,容易形成成本侵蚀利润现象,盈利难度加大,影响服务供给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在推动数字化过程中,部分生活性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非理性增长或者被资本拔苗助长,甚至出现了很多假创新、伪创新,这些都可能演变为下一个时期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雷区”。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赋能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治理机制。

(省政协常委、省总商会副会长、辽宁龙润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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