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纳谏 对症施策——省法院、省工商联、省营商局召开企业家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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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省联法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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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6日

  日前,省法院、省工商联、省营商局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修订稿)》,向市场主体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找准服务保障三年行动攻坚之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省工商联副主席于谦,省营商局副局长于冰出席会议。部分国有企业负责人、民营企业家代表、外资及港澳台资企业管理人员和部分省直异地商会代表参加了会议。

  本次参会的企业家代表身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大家开诚布公、畅所欲言,认为省法院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制定服务措施,体现了省法院服务保障三年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向社会各界释放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围绕进一步做实“公正与效率”主题,破解执行难、提升法官专业能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郑青表示,全省法院将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坚持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理念,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要继续升级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活动,以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好专项整治,持续增强服务企业的精准性实效性。要以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改进队伍作风,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

  于谦表示,省法院充分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力军作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回应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公平、求安全”的期盼。省工商联将进一步加强与省法院沟通联系,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发展、促进涉企纠纷实质化解等方面深化合作。

  于冰认为,全省法院积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7”专项活动,司法服务成效明显,得到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用实际行动助力辽宁营商环境发生重大转变,彰显了法院在服务三年行动中的担当和作为。

  会议通报了省法院2023年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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